观点网讯:1月8日,香江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2009年度发行非公开股票方案,自2010年12月16日起失效。
公告称,发行非公开股票方案失效的原因,是由于国家有关房地产行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因此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截至公告日,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日期已过。
据了解,香江控股原计划发行非公开股票不超过2.8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量不超过18.8亿元。
其中,南方香江以其持有的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各98%的股权认购,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现金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3.5亿元,其余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南方香江所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香江控股发行非公开股票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广东增城、恩平、天津、以及连云港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