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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已处置33宗闲置地 收取闲置费3325万元
作者: 非言     时间: 2010-08-17 03:18:47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国土局称已有33宗用地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限期开发处置,已收取土地闲置费3325万元。

  观点网讯:8月16日下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就国土部的1457宗闲置土地名单作出回应,称名单中广州的54宗闲置土地,33宗用地作限期开发处置,收取土地闲置费3325万元。

  广州国土局表示,54宗闲置土地中,住宅用地(含纯住宅或商业、住宅综合用地)共30宗、用地面积110公顷,商服用地20宗、用地面积55公顷,公建配套等其他项目用地4宗、用地面积14.5公顷。

  据悉,此次闲置土地涉及未能动工开发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主要一是因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合作单位之间存在纠纷等自身原因无法动工;二是存在司法查封,企业暂无法对地块实施开发;三是存在规划调整、控制未稳定、市政道路建设占用等政府因素影响;四是存在拆迁补偿未完毕等遗留问题,目前暂无法实施动工。

  对于此次被披露的54宗闲置土地,国土局称已有33宗用地按《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限期开发处置,已收取土地闲置费3325万元,其中2宗用地经处置后已动工开发,剩余用地目前正在办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动工前期手续。

  但另外的21宗用地,则绝大部分属于司法查封、规划调整等非企业原因造成闲置,且部分用地同时受司法查封、规划控制及拆迁遗留问题等多种因素综合控制,情况十分复杂,目前正在寻求解决之道。

  有人指出闲置土地的认定存在模糊“地带”,8月16日,广州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闲置土地主要包括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和已完善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

  广州对闲置土地查处程序是非常严格的,主要有4种处置方式,包括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不超过一年)、改变用途后继续开发建设、安排临时使用、受惠土地使用权。

  今年,广州市已调整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土地闲置费按出让土地价款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对批准延期的项目,通过签订协议,征收相当于土地价款20%的履约保证金或由用地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这些增加开发企业土地闲置的成本,有利于从利益源头遏制闲置、囤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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