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3日,西安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据介绍,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控股股东拟继续支持本公司的发展。并且,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已获股东大会批准财务公司对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成员企业提供授信额度。该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含财务公司)申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借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对同行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不超过三年。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格力地产表示,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8月29日上午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