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天津近日正式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明确规定“职工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购房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30%。
另外,天津市政府还恢复了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的规定,贷款上限倍数由原20倍降至多年前的10倍标准,同时亦明确了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涉及的其他问题的执行细则。
据北京业内消息,5月5日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下达了紧急通知,自2010年5月5日开始,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的客户,需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贷款套数,统一按照90㎡以上的,贷款成数为七成;90㎡以内的,贷款成数为八成;第二套成数为五成;取消第三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