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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完善招拍挂 土地出让试行一次竞价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5-25 23:31:04    来源: [ 观点网 ]

“一次竞价”,即参与竞买的单位,只能报价一次,根据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观点网讯:青岛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日前推行多项措施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宏观调控,考虑对重点区域房地产开发用地试行“一次竞价”,对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试行“限房价、竞地价”。

  青岛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将对重点区域的房地产开发用地,探索并试行“一次竞价”,即参与竞买的单位,只能报价一次,根据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通过这种方法可抑制竞买人非理性报价,也可规避“综合评标”的人为因素。

  对规划确定为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青岛市探索并试行“限房价、竞地价”的出让方式,即根据市场行情限定房屋销售价格,竞买人通过对土地报价,按照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对于部分城中村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探索并试行“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方式进行土地竞买,即土地价格统一确定,竞买人承诺并申报该项目的“政策性住房配建面积”,根据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最大者确定竞得人。

  对于“两改”项目,要求必须严格确定拆迁和开发建设的时限,项目成交后,拆迁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开发建设时间不得超过两年,从项目成交到项目整体竣工,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青岛市还将严格控制商品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市区单宗出让土地面积不得高于20公顷,五市不得高于14公顷,小城镇单宗土地出让不得高于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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