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8日,龙湖地产发布公告称,于26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银行财团订立融资协议,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公司可获得本金额最高达21.5亿港元的4年期贷款融资。
根据融资协议规定,倘控股股东(即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CharmTalentInternationalLimited及JunsonDevelopmentInternationalLimited)终止共同持有龙湖不少于51%权益,则属违约。
倘出现有关融资协议的违约情况,则放款银行的代理会于收到2/3的放款银行的指示后,终止融资及/或宣布根据融资借出的全部或部分贷款,连同应计利息以及其他应计款项或融资协议所涉未偿还款项即时到期及应付。
据悉,于4月27日,控股股东共同持有龙湖约75.84%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