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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重组S*ST兰光:股权分置改革

  银亿控股承诺,同意进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同意承继兰光经发在本次股改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观点网讯:S*ST兰光1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目前正在进行使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股权分置改革。

  公告表示,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愿意以公司总股本16100万股为基数,按照相同的送股比例,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股对价,共支付10,000,000股给流通股股东。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将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并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另外,持有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但是在十二个月内,出售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此外,对于无法支付股改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将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兰光经济发展公司或潜在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代为支付股改对价,并在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获得上市流通权。

  S*ST兰光潜在非流通股股东银亿控股承诺,同意进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同意承继兰光经发在本次股改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根据9月份的消息,银亿集团对深圳兰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已经结束,正在拟制资产重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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