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错过本次重组的机会,格力地产3年内不能IPO或再借壳,已经投入的几亿元也会付之东流。”
观点网 武瑾莹 海星科技与中铁十五局的“官司”终于有了一个还算圆满的落幕。但另一方面,证监会规定的重组大限9月17日也日益临近,除了中铁十五局之外,格力地产还有种种麻烦。
“官司”
8月24日晚,*ST海星发布诉讼进展的公告称,*ST海星以自有财产西安海星信息产业基地和位于北海市的房产、海口市安信大厦等作价人民币1.08亿元,用以抵偿对中铁十五局所有负债中的等额欠款。
公告显示,海星集团、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作有关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房产的所有权变更至中铁十五局名下,中铁十五局配合办理解除相应资产的查封手续,若遇中铁十五局解除查封延误,上述时间相应顺延。除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格力集团以外的其它各方承诺继续偿还对于中铁十五局的剩余债务,并且承诺在继续偿还对于中铁十五局的剩余债务后不向公司追偿。
而格力集团仅在海星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够实施的前提下,保证解除截止协议签署之日止存在于上述财产上的一切权利限制。除此之外,格力集团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ST海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在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仍不确定。但格力地产在7月17日发出的“最后通牒”中的6个条件似乎已完成了1个。
事实上,从7月开始,格力地产明显加快了重组*ST海星的脚步,在前海星科技的董事长荣海离职之后,格力入主的态势更加明显。
最后冲刺
7月初,有消息透露,格力地产借壳*ST海星一事取得新的转机。而从7月3日开始,*ST海星连续数日涨停。
7月21日,*ST海星的公告中多了一段类似“最后通牒”的话: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与海星集团多次协商后达成相关《协议书》。双方对继续重组进行了相关约定,海星集团需要在本月31日前解决包括担保和诉讼问题,并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就债权债务问题达成合法解决文件及注销海星科技所有分公司等6项内容。
公告称,如果海星集团两周时间内完成了上述内容并能保证重组在9月17日前完成,则格力将按协议提供款项用于解决海星科技的债务。
“如果错过本次重组的机会,格力地产3年内不能IPO或再借壳,已经投入的几亿元也会付之东流,因此格力地产肯定不会轻易放弃。”分析人士称。
甚至有市场传闻称,*ST海星的大股东将实际控制的二股东四股东股权抵押给格力集团,格力集团按照协议提供4亿资金解决债务问题,为格力地产重组海星解决最后障碍。但此传闻未得到格力地产方面回复。
观点新媒体致电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文森,郑文森表示因与上海交易所签署了保密协议,不能就重组一事透露任何消息。但郑文森强调,虽然9月17日已近,但格力一直在尽全力进行重组。
7月底,格力集团决定将格力房产、格力置盛两家房地产公司置入*ST海星后,旗下的另一家房地产企业格力置业也开始启动回购股份的工作。
有分析认为,格力置业选择回购股份的时间点,应该是为以后注入上市公司扫清障碍的,也显示格力方面对这次重组还是有信心的。
同时,海通证券地产分析师帅虎也对观点新媒体表示看好格力的重组。但是海星的麻烦远未解决,在9月17日大限来临之时,重组似乎仍阴霾密布。
8月10日,*ST海星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称因“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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