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博鳌房地产论坛_复苏与改变中的房地产新未来
住房改革的由来与现状

  建设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房[1994]761号)第三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这个文件的第四条规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怎么认定?填报政府规定的申请表格,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居民委员会、街道、工作单位层层把关。

  国家公务员怎么不加区别地都成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国务院公务员盖的高级公寓为什么变成了“经济适用房”?国务院自己发的文件为什么自己不执行?国以信而治天下,国之不信,何以服民?

  在马连道家乐福附近,有一片名为“中兴佳园”的住宅区。分南北两区,大约有近60万平方米。这是2007年建成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宿舍。有中心花园,假山,石径,游乐区,地下车库。建设标准超过了社会上的商品房。一位干部模样的中年女子正在忙着搬家,我问:“这房子真好。多少钱一平米?”她很自豪地回答:“多少钱也买不到,这是中直机关分的!”我进一步了解得知,这个住宅区也是按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中直机关干部的。

  这些高档的“经济适用房”不仅大大低于商品房的价格,还有很多商品房没有的优越条件。如:人民大会堂在马连道建有约4万平方米的两栋南北向板楼,每户126平方米,还有一个车库。这126平方米少算了很多公摊面积,若按商品房的公摊面积计算,则有130多平方米。车库不卖,但出租价每月只有120元,大大低于市场价。此外,还不收物业管理费和暖气费。在这两栋楼中还有多套部级干部住宅,每套260平方米(按商品房公摊面积计,则有近350平方米),人民大会堂是个局级单位,没有部长,这些部长级的房子至今都空着。

  除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国务院以外,很多中央部委也盖了大量的豪宅,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职工。在北京六里桥西局的“丰益苑”小区,国家发改委建的一大片公务员宿舍即将竣工。连科技部这样的清水衙门,也在西客站南建成了“首科花苑”C、D两个小区,以“经济适用房”卖给职工,其它有钱的部委就更不在话下了。

  和朋友们聊起来,才知道在北京其它地方,如新街口、广渠门、三里河、会城门等周边环境较好的地段,也有我上面所说的情况。全北京市到底有多少高级住宅以“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卖给官员?这应当是不难统计的数字。

  我揭示这些情况,不是批评住这些房子的公务员们,而是指出改革政策不公正。

  北京以外的地方怎么样?据我所知,1998年停止福利性分房以后,各地党政机关以改革的名义,或搞“集资建房”,或搞“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或者搞“定向开发”,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让机关“团购”,再按级别档次分给官员。这种以改革的名义谋私的情况,媒体常有揭露。外地的情况比北京更为严重。

  从住房改革中的问题我想到了政治学中“人性恶”的假设:任何人只要掌握权力就有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倾向。因此,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对权力的约束、限制和监督的机制。我们的制度恰恰缺乏这种机制。这是政治改革滞后的结果。在我们这样的制度条件下,手握制定改革方案大权的人们,就可以把改革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住房改革如此,其它改革何尝不是如此?没有改革的政府部门,按照部门的利益要求,订立自己的改革目标,实施自己的改革措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改革目标部门化,部门利益政策化”的不良倾向。

  强势群体左右中国改革的方向,必然进一步造成社会不公正,加剧社会矛盾。这是中国改革最令人忧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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