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名牌的普及化自80年代崛起,既要将专卖店开遍全球,又要保持“高贵”形象,就摆出一副傲慢架势,闲人免入。专卖店里空荡荡静悄悄,门口站着警卫把顾客当贼看,店员冷若冰霜以貌取人。巴黎尤其难缠,周日不开门,平时晚开早关,还有午休时间,整个八月更干脆把门一关歇暑去了,明明会听会说英文的shopgirl偏偏全程以法文回应。男友火上浇油,“你活该!”我也只好自嘲回敬,“我犯贱!”
是啊,正常思维下,立刻会想,何必要走进去受气?标价一千美金的手袋,一万美金的华服,店家应该要铺红地毯亲自迎接才像话,不是吗?为什么顾客反而低声下气地花钱买罪受?可是,一旦踏进那个门槛,似乎就觉得与众不同,身份也矜贵了起来。那些标着上千上万美金的服饰,附带着一种“我成功了”的信号,根本已经超出金钱所能衡量的范围,合理与否是题外话。自己犯贱,所以活该,怨不得名店气焰嚣张。电影Pretty Woman中“风尘女”被专卖店shopgirl以“白鸽眼”从上到下打量的腔调与恶言逼走,之后在专人托付信用卡导航下,满载而归地旧地重游宣扬胜利,是最完美的讽刺。
演变到今天,精品名牌大都以集团经营,面对销售额的压力,名店也渐渐收起了傲慢,换上笑容服务,变得亲切起来。又为了迎合年轻人的消费能力,调低了入门价,更加客似云来。可是,拥有名牌,怎能少了难度?限量订造与设计师面对面的VIP聚会,就成了炫耀身份地位的方式,心甘情愿地继续低声下气。因为“犯贱”往往是时装精的通病,有折磨才有乐趣,有种自己知道了一件秘密的窃喜。
犯贱心态一:越难买到,越喜欢
所谓“时装精”,是不穿别人流行的,而要挖掘沧海遗珠缔造流行。香港填词人兼时装人黄伟文自嘲,“本人买衫死穴,是本地无。”但凡本地买不到的品牌或款式,这一点点的不同与难度,足以让时装精沾沾自喜好一阵呢。
比如,美国开得到处都是的Victoria’s Secret内衣店,对我来说太家常便饭,所以偏偏爱去伦敦买Agent Provocateur,如今LA的AP专卖店离办公室仅5分钟之遥,却山长水远地往巴黎Cadolle定做。Redwing明明是美国老牌,折扣优惠三不五时,我偏偏因为一部木村拓哉与松隆子主演的Love Generation跑去东京多付30%买那双#8875“日本限定”枣红色才善罢甘休,“因为美国街上没有啊!”。跟Cosmo编辑卫甜提起时,她立刻说,“没错!Zara就在楼下,我偏要去买H&M,现在H&M也开了,我就爱Topshop!”而我会在上海买Uniqlo,友人到美国来逛遍每一个大小Gap买齐男女老少婴儿孕妇系列,也是异曲同工。
依此类推,Apple的iPhone 3G是否好用?Burt’s Bees是否百分百天然无敌?Laduree的Macaron(奶油夹心杏仁脆园饼)有多性感多好吃?新出炉的第一夫人Michelle Obama爱穿的J. Crew究竟有多漂亮?Nike的Premium系列有多高科技?喜欢开在人烟稀少、角落深巷的APC有何特别?。。。这一切都不重要,总之,对国内来说是“本地无”,就成了时装精的爱物。
犯贱心态二:越爱理不理,越德高望重
时装媒体,是捧红名店与设计师的桥梁,也是宠坏名店与设计师的温床。设计师越爱理不理,越提高采访的难度,编辑就越想采访他/她,越觉得他/她象世外高人。因为一旦文章问世,也变相提高了编辑的名气与地位。
比如,被许多资深时装人奉为神明的Martin Margiela与川久保玲,都是80年代看腻名牌时装而酝酿出来的“前卫”产物,也恰巧符合“犯贱”时装精心态的延续。前者,至今没有人亲自访问过他,也没有官方照片,难得被八卦杂志拍到惊鸿一瞥,还是不过瘾。我暗中希望如今被Diesel集团买去的他,继续保持神秘,成为时装编辑心目中永远存在但又不必攀越的高峰。相对而言,Comme des Garcons的主人川久保玲,虽然拒人于千里之外,低调得来“不好惹”,毕竟还是肯露脸的。可是,她禅,它黑,她冷,它怪,她深奥,它难穿……同样引发时装精的兴趣,甘心成为她的信徒。无疑,他们都在设计上有十分杰出的“突破”,但是当“即买即穿”的成衣,发展到“即穿即扔”的时尚快餐年代,越来越多的时装精不吃设计师“装神弄鬼”那些老套噱头,设计师也正视到让更多的人明白时装奥秘,“突破”才有意义,Comme des Garcons与H&M的合作,就是指引。
依此类推,安排设计师采访动辄一个月没下文,就算早早约定的日期,还是改了又改,也算是业内行规了。否则,怎么叫大师呢?如果,人人拨个电话都采访得到设计师本人的话,时尚杂志还有什么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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