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G30
商务部“抬举”可口可乐

  这是《反垄断法》自公布后第一起立案审查案件。

  昨天,商务部引用《反垄断法》条款否决了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这是《反垄断法》自公布后第一起立案审查案件,而且用在最早进入中国市场、带有强烈美国文化符号的可口可乐身上,好象特别的有寓意。

  不过,从商务部阐述的三条未通过审查原因来看,并不是因为可口可乐的外资品牌背景而被否决的,而是因为可能形成垄断。那么,饮料行业的是否可能被垄断呢?

  商务部的第一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

  (1)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表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利益,以及其他企业的进入,如果没有的话,那么,这种支配地位并不构成垄断的意义。如果不构成,那么传导到果汁行业,也就不构成垄断。

  (2)如何证明可口可乐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就一定能传导到果汁行业?过去三十年里,它也做过纯净水,也做过配制型果汁,都不太成功,为什么一到果汁行业就一定能传导呢?

  (3)如果原因是汇源现在已经形成了垄断的事实,那么,要做的事情不是反对可乐收购,而是先要拆分汇源。

  商务部的第二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

  (1)饮料市场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被开放的完全竞争型市场,从来没有听说哪个企业要做饮料而因为被控制而无法进入的――做汽车、做钢铁、做航空(这几天有一个“东星事件”正在发生中)、做加油站的倒是听说很多。

  (2)过去那么多年,至少上百家中国企业冲进过碳酸饮料行业,有哪一家的失利是因为可口可乐的垄断?它怎么垄断呢?

  商务部的第三条理由是,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这条也很难理解。可口可乐要在果汁市场形成垄断,只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它垄断了果汁的原料,譬如,它垄断了中国的苹果、橙子或葡萄基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我看不到。中国饮料市场的份额集中度其实很高,娃哈哈、伊利和蒙牛、顶新、汇源、旺旺等公司在相关细分市场上都具有绝对领先的地位,但是,在饮料行业并没有发生垄断景象,也没有中小企业因此大喊反垄断。如果现在的汇源没有挤压到中小企业,那么凭什么可口可乐一收购,就会产生挤压呢?商务部也太抬举可口可乐和太看不起朱新礼先生了。

  第二,它垄断了果汁销售的通路,这当然也决不可能发生。

  我的这些分析,都是常理推断,也许不对。所以,建议开个公开听证会,大家讨论一下。中国市场的第一起反垄断审查案件、饮料业最大的并购案、涉及全球最著名的饮料公司――这些元素,够得上这个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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