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和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定与“土地流转”相应的办法措施,年底前会有一批相应的文件陆续出台。
观点网讯:2008年11月13日9时,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接受专访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国家将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小产权房”问题。
鹿心社在访谈中表示,的十七届三中提出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其中土地流转是很重要的内容。在这个规定当中规定了土地流转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但是真正操作还需要制定具体的配套措施。国土资源部和有关方面正在抓紧制定与“土地流转”相应的办法措施,年底前会有一批相应的文件陆续出台。
鹿心社说,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对于小产权房,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国土资源部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据了解,“小产权”楼盘大多由村、镇开发,土地成本几近于无,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因此成本较低,售价仅为同区域商品房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相比不断攀升的房价,这些价格低廉的“小产权”项目吸引了诸多购房者。据相关机构调研数据显示,二00七年北京在售“小产权”楼盘一度占据市场销售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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