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深圳自11月15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观点网

2016-11-14 22:45

  • 自明天开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观点网讯:据深圳晚报消息,自11月15日开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深无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名下在深拥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而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做出调整。

    据了解,深圳市公积金贷款(包括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执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报道援引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仍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以上为3.25%,5年及以下为2.75%)。

    同时,职工家庭名下在深圳已经拥有1套住房,再次购买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悉,深圳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2年9月上线以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由于深圳公积金贷款资金充裕,从未出现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或轮侯发放等问题,公积金贷款一直做到了应贷尽贷。

    事实上,深圳公积金购房首付比例此前有过调整,一是2015年4月7日始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为30%;二是去年9月1日起,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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