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目标公司及其股东陈春丽(以下简称“乙方”)、林建荫(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珠海市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甲方对目标公司增资人民币2,121,213,569.37元,其中270,000,000.00元用于增加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1,851,213,569.37元用于增加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同时,丙方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超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华发股份:关于增资收购珠海市中泰投资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