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3 11:25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月13日宣布,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前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存量房首付款。
观点网讯:8月13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缴存人购买本市存量房可提取账户余额直接支付首付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务新举措,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审校:杨晓敏
政策
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