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行使长沙金茂广场北塔写字楼优先收购权 行权价格13.23亿

观点网

2025-05-16 21:29

  • 标的物业指由鼎茂置业100%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的金茂广场北塔写字楼物业,可出租面积约为94395.55平方米,作办公用途。

    观点网讯:5月16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有关行使优先收购权的须予披露交易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金茂日期为2025年1月22日的公告,中国金茂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亦城获嘉兴投资指定为继任的优先收购权人,北京亦城于当日根据优先权协议的条款向华福证券发出优先收购权行权通知,通知其决定行使对标的资产的优先收购权,拟行权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23亿元,且不应超过最终国资评估备案结果。

    中国金茂宣布,于2025年5月16日,北京亦城与华福证券订立标的资产转让协议,北京亦城决定行使对标的资产(即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的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含标的物业))的优先收购权,总对价为人民币13.23亿元。

    于本公告之日,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含标的物业),并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根据转让协议,北京亦城同意收购而华福证券同意出售华福证券(代表专项计划)持有的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含标的物业)。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由中国金茂间接全资持有。

    北京亦城应根据转让协议的约定,于所对应的特定兑付日前的第8个工作日将全部收购价价款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各方应于对价支付完毕后及时办理相应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

    资料显示,1月22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宣布行使优先收购权,涉及一项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显示,于2022年6月10日,中国金茂间接联属公司鼎茂置业和嘉兴投资与华福证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并筹备成立金茂华福-长沙金茂广场北塔二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以将鼎茂置业持有的标的物业证券化,以及为公司的运营和业务发展筹集资金。

    标的物业指由鼎茂置业100%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的金茂广场北塔写字楼物业,可出租面积约为94395.55平方米,作办公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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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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