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已收到湘潭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
观点网讯:7月1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重整计划取得重大进展。该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已收到湘潭中院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的重整程序。
这一法律批准标志着步步高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阶段。同时,步步高也公布了经法院批准后的详细重整计划。
方案显示,对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进行协调审理,具体措施包括:统一引入重整投资人、统一安排偿债资源、统一制定重整计划。
引入多家重整投资人全面赋能。通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管理人确定白兔集团、外贸信托(联合其产业合作伙伴中化农业)、湘潭电化产投、物美集团及博雅春芽为产业投资人,并确定吉富创投、外贸信托、招商平安、湘江资管、九华资管、上海宏翼基金、远鉴基金、盛世景资管、一元华楚联合体、隆杰达华瑞联合体、中冠宝联合体为财务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有条件受让步步高股份股票。
以及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本次重整将对步步高股份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十四家子公司的出资人权益不作调整。本次拟以步步高股份扣除注销库存股23,685,298股后的总股本840,218,65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2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848,481,036股股票(具体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步步高股份总股本将增加至2,688,699,689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175,316,633股转增股票由投资人有条件受让,673,164,403股转增股票用于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相关重整费用及清偿各类债权。
债权清偿方案方面,一是职工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二是税款债权,不作调整,全额清偿。三是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以现金和留债清偿。以债权人为单位,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债权部分,由步步高股份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存在对应质押保证金的有财产担保债权在质押保证金的范围内优先清偿。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