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一致行动人协议》所涉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补充协议,解除海岛临空与海航商控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海航商控与除海岛临空外的四家公司一致行动人关系继续生效。
观点网讯:6月17日,供销大集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股东海航商控与海南海岛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海岛临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关于本次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显示,海岛临空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原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原为海航商控关联企业,与海航商控同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在《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时,原控股股东海航商控为保持供销大集的稳定经营与其关联方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后续因执行《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岛临空的实际控制人由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变更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一致行动人协议》所涉情况已发生重大变化,协议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补充协议,解除海岛临空与海航商控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海航商控与除海岛临空外的四家公司一致行动人关系继续生效。
综上所述,股东海航商控与海岛临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显示,海岛临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0,462,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海航商控与海岛临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前,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17,301,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48%。海航商控与海岛临空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56,839,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5%。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