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深圳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中村保障性住房品质化安全改造提升工作,提供更多高品质、可负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观点网讯:6月5日,深圳发布官微发文表示,今年以来,深圳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城中村保障性住房品质化安全改造提升工作,提供更多高品质、可负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针对近日热议的白芒村品质化综合提升工作,推文中也作出相应回答。
提到市民关心的改造后租金上涨问题时,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是深圳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我市正制订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资金补助方案,拟由市区财政共同按照一定标准,对城中村保障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予以财政资金补助。市区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要求,给与改造后的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降低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投入成本。
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即便个别房源因改造成本高、投入较大、建筑结构复杂,也必须严格控制成本、严格控制价格、严格加强价格监督。
同时,对于城中村乱收水电费问题,辖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水电燃气费用中擅自加收管理费、服务费、漏损费、代缴费等违法行为,辖区街道办依法对违法加价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加价个人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或者个人存在违法收取水电燃气费、加收其他费用或者违法分摊有关费用并被处罚的,依法纳入单位或者个人信用记录。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前述信用记录的,不得享受政府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不得参与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城中村房屋租赁中违反上述规定,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可以向政府12345等投诉平台及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审校:刘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