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奥到家根据对其目前可得资料及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拥有人应占利润不超过约人民币1.1亿元。
观点网讯:3月22日晚间,中奥到家集团有限公司披露盈利警告称,预期2021年度将录得拥有人应占利润不超过约人民币1.1亿元。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中奥到家根据对其目前可得资料及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作出的初步评估,预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拥有人应占利润不超过约人民币1.1亿元。
中奥到家董事会认为,减幅主要由于2021年下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不稳定,影响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新收购业务的表现;以及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出售房地产代理服务产生的出售亏损所致。
据了解,中奥到家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业绩。其预期将于2022年3月底刊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公告。
审校:钟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