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补缴50%地价可办理商品性质

观点网

2018-09-14 15:15

  • 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

    观点网讯:9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并提出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补缴50%的市场评估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补缴全额市场评估地价后可办理商品性质。

    观点新媒体了解,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违法建筑和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

    《办法》中提到,产业类历史违建既可先确认为非商品性质再转为商品性质,也可一步到位确认为商品性质,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仅能确认为非商品性质。

    与此同时,历史违建占地跨越原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红线的,按照红线内外各自占地面积分别计算应缴纳地价。一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历史违建,可以直接申请为商品性质房地产,也可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办理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后,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转为商品性质。

    另外,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和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地价后,可确认为非商品性质房地产。但擅自续建、加建的,整栋建筑物均不予处理确认。

    审校:钟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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