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日,华君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于当日就潜在收购签订不具法律约束力意向书,拟收购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1%股权,交易对价为不低于10亿元。
公告显示,待正式协议订立后,无锡市房地产开发集团将出售81%股权,而该目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无锡惠灵置业有限公司的50%股权,该公司持有江苏无锡马山一幅土地,总面积为163,232.1平方米,可用于住宅及商业发展;无锡惠泽置业有限公司的40%股权,该公司持有江苏无锡藏品一项可销售面积约11 万平方米的在建项目;及无锡市惠远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
此外,公告明确,于签订意向书后十日内,买方须支付5亿元作为可退还按金。可退还按金将仅用作为发展无锡惠灵置业有限公司于浙江省绍兴市马山持有的一块土地提供资金,且该款项不会与代价抵销。
倘买方未能中标;或倘买方中标,于悉数支付代价后,可退还按金将不计利息退还予买方。目标公司将抵押其于无锡惠灵置业有限公司之40%股权作为可退还按金之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