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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商业:辞任及委任非执行董事

来源: [ 银泰商业 ]      时间: 14-11-16 17:13

银泰商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刘东先生已请辞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而孙小宁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均自2014年11月14日生效。

  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刘东先生已请辞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而孙小宁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均自2014年11月14日生效。

  辞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刘东先生(“刘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请辞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自2014年11月14日生效。

  刘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宣布,孙小宁女士(“孙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11月14日.生效,以填补刘先生辞任所产生之董事会临时空缺。

  孙女士,45岁,自2013年5月.担任香.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分别为:2601及601601)非执行董事。孙女士亦曾于2009年9月至2012年10月担任联交所上市公司远东宏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360)非执行董事。

  孙女士在金融和投资行业拥有超过20年工作经验。

  孙女士现任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高级副总裁及亚洲(大中华)直接投资部主管,亦为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全球投资委员会成员。

  彼于2005年3月至2008年6月担任国际金融公司投资职员及高级投资职员,并于2000年8月至2005年3月担任麦肯锡谘询公司投资职员及项目经理。在此之前,彼于1991年至199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担任多个职位。

  孙女士持有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孙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件,初步任期自其获委任当日.计为期三年。孙女士提供非执行董事服务将会收取费用每年500,000.元。孙女士之薪酬待遇乃参考彼之职责、资质及经验以及当前市率而厘定。

  于本公告日期,孙女士并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视作拥有权益(按香.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外,孙女士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除本公司外的任何其他公众上市公司之任何董事职务,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其他关系。孙女士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之资料,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刘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并热烈欢迎孙女士获委任。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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