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4日,武汉市出台《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管理办法》,明确了武汉今年7月1日以后挂牌出让的土地中,凡是规划中要求配建公租房的商品房项目,公租房建好后产权将无偿交给政府,地方政府作为所有人,负责公租房的装修、分配、后续维护等。
武汉2011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规定了,在商品房项目中,按规划住宅总面积的5%—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以便于中低收入者可以享受到高品质的住房条件。但是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公租房产权不明晰,导致已建成的配有公租房的小区,房源均未装修,也无法配租,已空置1年多。
新出台的《商品房小区配建公租房管理办法》规定,7月1日之后,挂牌推出的地块,若需配建公租房,建成后将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这一要求,成为地块出让的先决规划条件。对于7月1日以前配建公租房的地块,建成后房屋产权如何处理,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待办法正式公布后,此前存在的难题将迎刃而解。
根据公租房建设要求,武汉未来的公租房项目将主要在二环到三环线间选址建设,公租房选址总体原则是“交通便利、靠近轨道交通”,但具体选址,要根据当地住房保障群体数量、公租房建设目标、供地情况等综合考虑,这意味商品房中配建公租房将成为趋势。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人士介绍,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公租房,意味着今后上市的公租房,将共享小区的优良配套资源,能有效杜绝低收入者扎堆居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