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1日晚间,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发上半年业绩预告公告。公告显示,世纪星源201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约-2,000万元~-2,500万元,上年同期为-2,245.69万元。
世纪星源表示,由于南油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开发未能在预定期限内设立合作开发主体,预收的2亿元拆迁补偿款在本报告期无法确认收益,导致2014年中期经营亏损。
据了解,2012年3月27日,世纪星源与优瑞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世纪星源计划将其南油工业区福华厂区改造为集科技产业用房、商业和居住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其中包括专项配套的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以实际批准为准),以及申报的高科技产业用房建筑面积约为6万平方米。
2014年3月13日,世纪星源收到合作方的仲裁通知。优瑞公司认为,根据《合作协议》,优瑞商贸为福华项目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应当与其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但世纪星源拒绝签署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因此,世纪星源已经构成违约。申请人请求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确认《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可继续履行,并裁决世纪星源支付因迟延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等各项费用以及律师费损失共计约1.07亿元。而世纪星源则认为是优瑞公司严重违反《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致使世纪星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而提出反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