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月11日宣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收回联营公司的债权。
据悉,江阴金科与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曾于2011年1月7日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合资成立吴江金科扬子臵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廊桥水岸”项目。其中江阴金科持有吴江金科50%的股权,并负责吴江金科经营管理。
2013年10月30日,江阴金科与江苏恒元签订《项目合作开发补充协议》,约定吴江金科改由江苏恒元负责开发经营管理,自此吴江金科不再纳入金科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变为联营企业。
按照该补充协议约定,江阴金科向吴江金科提供的借款2.96亿元(2011年12月之前提供)及2012年度的借款利息2930.89万元,江苏恒元应确保吴江金科于2014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
上述债权2.96亿元,在2013年1月1日至吴江金科实际归还江阴金科期间按年利率7%计算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江苏恒元确保吴江金科于2018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如吴江金科逾期未归还上述债务及利息,则再按年20%计收罚息,江苏恒元和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对该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而截至公告日,吴江金科尚未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该公司称,主要是今年其主要合作银行银根紧缩,导致开发贷款及销售资金回笼困难,暂无法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
此外,金科股份7月7日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以拍卖方式取得成都市编号“CH16(21):2014-046”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B地块),宗地面积1.9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2万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成交总价约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