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7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公告称,该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4.5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30个月。
公告显示,被担保的鼎宇房产于2013年5月29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轶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及出租、室内外装饰、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
截至2013年底,鼎宇房产资产总额7.59亿元,负债总额6.13亿元,所有者权益1.46亿元,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亏损361.18万元。而2014年一季度,该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亏损85.93万元。
鼎宇房产负责广宇集团位于舟山临城新区的锦澜公寓(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和舟山市临城LKa-3-25c地块)项目开发。该子公司此次贷款以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抵押,并追加在建工程抵押,同时由广宇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贷款将用于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项目开发,董事会认为对该笔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至公告日,广宇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2.43亿元。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79亿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4.5亿元,合计担保金额为26.72亿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34.66%。
另悉,近日,广宇集团还同意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该公司关联人王轶磊、胡巍华各出售武林外滩项目外滩里酒店式公寓一套,面积分别为102.56平方米、109.15平方米,总价328.17万元、349.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