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31日发布公告,披露其与香港宝亚就转让海南华航房地产70%股权事宜最新进展,称已于3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
最新消息指,嘉凯城已于日前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资料显示,嘉凯城于2010年6月与香港宝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出资8.19亿元受让香港宝亚持有的海南华航70%的股权。
上述合同约定,嘉凯城于2010年6月及11月支付了共计1.4亿元合同价款,于2010年10月办理了海南华航7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嘉凯城在公告中指出,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海南华航项目审批手续不合法,土地规划的性质和用途不符合约定。此外,香港宝亚还未能依约解决与项目地块征地村民间的经济纠纷;未按约定清偿海南华航的负债;隐瞒未决诉讼等。
2013年10月,香港宝亚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判令嘉凯城立即向其支付余下股权转让价款1.4亿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890万元,合计1.689亿元;判令嘉凯城向其支付起诉之日起至被告实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公告进一步披露,嘉凯城已于2014年3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为:判令香港宝亚立即返还嘉凯城己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4亿元;判令香港宝亚向嘉凯城偿付股权转让款占用损失4986.3万元;同时还判令香港宝亚赔偿嘉凯城因转让协议解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4059.85万元,两项合计9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