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2013年营收6.89亿元 增长26%
作者: 见习编辑 何缘     时间: 2014-03-14 11:03:30    来源: [ 观点网 ]

营业收入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阳光股份开发产品销售增加及出售持有性商业物业资产所致。

  观点网讯:3月14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3年度报告称,2013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9亿元,营业利润2.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阳光股份开发产品销售增加及出售持有性商业物业资产所致;营业利润减少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于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比去年同期的0.35元下跌25.71%;总资产为85.6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68.29亿元增长25.35%。

  同时,阳光股份实现商业物业租赁收入2.75亿元,占该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39.9%,主要来源于商业物业出租及写字楼出租;资产管理等服务收入8.6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12.5%;投资性房地产销售收入0.855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12.4%;综合性开发项目结算收入2.42亿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35.2%,主要来源于阳光上东项目。

  此外,阳光股份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商业地产的租赁收入、资产管理服务收入为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并较上年略有增长。阳光股份自2013年开始有计划地出售部分非战略性持有型资产,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营业收入。目前进入出售计划的持有型资产占公司全部持有型资产的比重较小,未对其商业资产规模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强调,2013年,阳光股份增持天津北辰、沈阳长青等12个项目权益,有效提升公司持有型资产经营收入,加速该公司商业地产业务战略的实施进程。上述增持方案已于2014年1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目前该交易正在按协议执行中。

  2013年,阳光股份各控股商业物业积极调整商业业态组合,实施一系列加强客户关系的市场活动,大幅提高客流量,有效对抗电子商务带来的冲击,租金持续增长,全年实现商业物业租赁收入2.75亿元,较2012年增长10.2%。

  报告期内,阳光股份还签署上海淮海路新业广场、上海松江新生活广场资产管理协议,阳光品牌正式进入上海。天津友谊路新业广场、天津东丽新业广场完成商业升级重新开业,未来将贡献较多的资产管理服务收入。

  据了解,阳光股份2013年综合性开发项目实现收入2.42亿元,较2012年增长27.0%。成都阳光新业中心、天津杨柳青鹭岭项目均在年内开盘销售,预计2014年将陆续形成结算收入。

  2013年,阳光股份积极与各种金融机构深入发展战略合作关系,银行借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6.91亿元。公司贷款规模的扩大,一方面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从上年末的50.76%提高到本年末的59.6%;另一方面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将来的赢利水平提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告还指出未来阳光股份的业务发展,仍将以商业地产持有经营为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资产管理服务业务、咨询服务,住宅开发类业务将控制在一定的规模,并实现商业地产持有经营业务与开发业务的协同发展。公司在未来3-5年将从资本发展、业务模式发展、产品开发三个方面,加速业务发展。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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