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3日,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信托资金借款合同》。合同显示,亿城集团通过苏州信托募集资金不超过2.45亿元,期限不超过24个月,年利率12.5%。
此次信托融资由亿城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苏州亿城翠城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并由亿城集团和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亿城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亿城集团现存对外担保余额为11.43亿元。此项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88亿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2.74%。
同日(3月13日),亿城集团还与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筹建)、唐山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唐山项目一级开发投资合作事宜签订了《〈唐山市环城水系青龙河西线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就调整合作期限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协议显示,亿城集团负责投入合作资金3.6亿元,两河管委会和两河投资公司负责对唐山市环城水系青龙河西线土地进行一级开发投资。
据了解,目标地块位于唐山市青龙河沿岸区域,在青龙河以东、朝阳道以北,面积约300亩,计划分三期进行整理。若目标地块在约定时间内上市,亿城集团或其子公司参加土地“招拍挂”交易或以其他合法形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则交易对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公司的合作投入资金并支付相应收益,收益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核算。
但是,若目标地块在约定日期内上市,亿城集团或其子公司参加土地“招拍挂”交易但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交易对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公司的合作投入并支付相应收益,收益则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核算。
公告显示,《合作协议》期限至2014年3月31日。期限届满后,若亿城集团或其子公司未取得三期地块中的任何一期土地使用权,则交易对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亿城集团偿还全部合作投入并支付相应收益,收益按央行同期贷款利率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