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北京市财政局就《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指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具有6个特点:
一是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负担水平更为公平合理。
二是实行租补分离,承租人先向产权单位全额交纳租金,政府再按标准向承租人发补贴。承租人、产权单位、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更为清晰,既有利于公租房事业可持续发展,又可以使居民增强租金负担能力。
三是租金补贴采取“明补”方式,承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才能得到相应的租金补贴,如果达不到申请条件或者已经不再符合申请条件,不予或停发补贴,将以市场租金标准租住公租房,有利于建立公租房退出机制。
四是租金补贴覆盖范围较广,除原有的廉租家庭申请领取租金补贴外,部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承租公租房的,也纳入公租房租金补贴范围,如三口之家,家庭月收入低于7200元且满足一定条件的,都可以申请租金补贴。
五是公租房租金补贴水平坚持低水平起步,申请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租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六是公租房租金实行双重优惠。一是本市公租房租金定价低于市场租金;二是对于部分家庭实行了补贴。
根据上述两文件,北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按照家庭收入及困难程度分为六档,分别给予房屋租金的95%、90%、70%、50%、25%、10%补贴。廉租家庭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50平方米,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超出补贴面积上限的部分不予补贴,由承租家庭自行负担。
按照“租补分离原则”,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再依照规定按月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的发放管理主要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及银行系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