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总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1-11-20 17:34:05    来源: [ 观点网 ]

平潭今年安排总投资达300多亿元,截至10月底已完成238.14亿元。

  观点网讯: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11月20日表示,国务院已于近日正式批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

  据了解,《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于去年7月由福建省政府向国务院呈报,发展规划期限为2009年至2030年。《规划》同意平潭实施全岛放开,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对台合作、土地配套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

  今年3月,平潭的开放开发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4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重点阐述建设两岸合作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中央及福建省的支持下,平潭今年安排总投资达300多亿元,截至10月底已完成238.14亿元。

  另悉,依据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和总体目标,中国第五大岛平潭岛内的开发建设采用组团推进、分时序开发的空间发展模式,构建科学布局、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四区多组团”功能布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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