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西安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11月21日,西安将启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
据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是指商品房预售资金实行“专户归集、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由购房人直接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另设其他账户收存预售金。在购房过程中,如果发生退款的,购房人可直接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系统的启用,有助于防范烂尾楼的出现,房企盲目圈地等行为将得到控制,房地产企业有可能重新洗牌,但是对资金链充裕的企业影响不大。
北京市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陈志强表示“预售资金监管新规规定一个预售许可证对应一个专用账户,主要对其中用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进行重点监管,保证预售资金能够优先用于工程建设,这样能够有效防止因开发商运用预售资金进行滚动开发造成的工程烂尾、项目延期等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陈志强表示,本次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新规,是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属于有法可依,因此新的预售管理制度应该不是一个临时的措施,而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