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消息称,自1月底开始,上海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已认定应征房产税住房超千套。
顾炬介绍,截止到3月28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0722件,开具认定通知书4549份,其中认定为应征税(包括全额征税和部分减免)的住房1017套,约占认定数的22%。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据了解,按照上海有关征管规定,纳税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该年度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顾炬透露,今年上海税务部门还将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有关税制方面的研究,探索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特点的税收征管模式等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