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税试行两个月 逾千套应税
作者: 见习编辑 周文静     时间: 2011-04-01 16:53:48    来源: [ 观点网 ]

上海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已认定应征房产税住房超千套。

  观点网讯:4月1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消息称,自1月底开始,上海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以来,已认定应征房产税住房超千套。

  顾炬介绍,截止到3月28日,上海税务机关共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房产税认定10722件,开具认定通知书4549份,其中认定为应征税(包括全额征税和部分减免)的住房1017套,约占认定数的22%。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将应税住房计税依据确定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据了解,按照上海有关征管规定,纳税人可在当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该年度的个人住房房产税。

  顾炬透露,今年上海税务部门还将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有关税制方面的研究,探索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特点的税收征管模式等改革。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