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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发集团去年综合收益30亿 拟拓展北京上海业务
作者: 劳蓉蓉     时间: 2011-04-01 11:47:11    来源: [ 观点网 ]

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归因于2010年的销售范围较2009年减少53.9%,以及毛利边际利润由2009年的41.6%轻微下降至2010年的40.8%。

  观点网讯:3月31日晚间,明发集团发布2010年全年业绩。

  报告期内,明发集团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30.079亿元,较去年下降18.3%。销售并交付予客户的物业总面积约为319,470平方米,同比减少53.9%(2009年:692,271平方米)。减少乃因于2010年在南京交付的住宅物业数目下降所致。

  另外明发集团物业于2010年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9,013.3元(2009年: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150.4元),较2009年上升75.0%。平均销售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5,331.5元,较2009年上升43.7%(2009年:平均销售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3,002.8元)。

  于2010年底,明发集团的毛利为人民币12.281亿元,较2009年下降19.8%(2009年:毛利为人民币15.319亿元)。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归因于2010年的销售范围较2009年减少53.9%,以及毛利边际利润由2009年的41.6%轻微下降至2010年的40.8%。毛利边际利润减少归因于为刺激未来售价而改善南京明发滨江新城的环境及居住标准而产生的额外成本。权益持有人应占的经审核利润为人民币11.678亿元,较2009年增加人民币1.804亿元或18.3%。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为人民币19.226亿元(2009年12月31日:人民币28.688亿元),流动比率为1.47。

  明发集团表示,公司仍将继续透过公开拍卖或土地框架协议扩大本集团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储备。于2010年内,明发透过公开拍卖,开始于沈阳收购一幅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768,182平方米的土地。同时于2010年,本公司签订5份新框架协议,以分别收购位于江苏、湖南及辽宁的土地,预计总建筑面积约为8,769,220平方米。

  此外集团将专注于大长江三角周边的物业市场,以及中国快速发展地区,如天津、渖阳、长沙及盘锦。另透过于2011年1月的土地收购,将进一步探寻于北京及上海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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