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龙湖地产宣布,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于2011年3月31日与花旗、汇丰、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就本金总额为7.5亿美元的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除非根据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票据将于2016年4月7日到期。
摩根士丹利及渣打银行为此次票据发行的联席全球协调人,连同花旗及汇丰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彼等亦为票据的初始买方。
票据自2011年4月7日(包括该日)起按年利率9.5%计算,须每半年期末支付。
经扣除包销折扣及佣金和其他估计开支,票据发行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7.35亿美元。龙湖地产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其现有及新增物业项目提供资金来源及用作一般公司用途,也可能会因应市况的变动及其他情况重新分配所得款项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