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政 堵截开发商“倒地生财”之路
作者: 见习编辑 周文静     时间: 2011-02-17 01:21:20    来源: [ 观点网 ]

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观点网 见习编辑 周文静 2月16日下午,北京楼市调控新政正式出台,包括15条细则,对限购、税收和监管等方面措施进行了强化。

  其中,“外地人购房须提供五年纳税证明”等规定,更是被业内人士认为限购力度升级“很猛”。

  而细则第九条中提到的“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则意味着北京将展开严控和打击房地产开发商通过土地倒让来获利。

  第九条细则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于“囤地”的处置与打击力度一直在不断加强。

  早在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通知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出让价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2010年开始,对开发商囤地行为进行大规模的查处并对企业进行处罚的政策更是接连出台。

  2010年3月,国土资源部公示了九大省市的闲置土地处置情况,接着各地曝光查处闲置土地。

  9月,国土资源部联合住建部出台了新的打击囤地办法。通知明确,企业存在违约开发土地、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行为的,在问题整改到位前,将不得参与土地竞买等条文。

  但以上所有规定都只集中在对闲置土地,即占有地却不开发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而对于倒地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

  而此次北京下发的调控通知的第九条细则,除了对超过2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土地采取政府回收,并处以闲置1年以上罚款外,还明确指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倒地生财”

  过去一段时间,因为在北京“倒地生财”被处置的开发商中,“小超人”李泽楷旗下盈大地产可以说是代表。

  2006年1月,盈科大衍地产下属高置投资有限公司以总价5.1亿元抢得北京工体北路4号地块。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这块地的开工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项目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但到2010年3月,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010年3月,北京国土局对盈大地产进行罚款,并暂停了盈科大衍地产及其下属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交易资格。

  北京国土局对盈科大衍地产进行处罚的理由是,超过了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且未及时申请延期。

  但事实上,在2009年7月,盈科大衍地产已将“正在兴建中”的工体4号地被作价8亿元转让给香港瑞安地产,扣除先期投入的建筑成本,这个甚至还未缴清土地款的项目,给李泽楷带来除税前大约2.1亿元的收益。

  除了盈大地产之外,首开股份亦因土地获利而引起关注。有媒体报道,首开近两年的土地获利已远超其主营业务,依靠旗下土地和项目的腾挪转让保持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首开股份2010年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毛利率44%,同比提升3.6个百分点,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有分析认为认为,首开去年因土地转让溢价较高而享有高毛利,从而拉升了整体毛利水平。

  对于北京此次出台的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将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开发商倒腾土地牟取暴利的可能。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