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26日,海印股份发出公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公开增发股票发行申请的议案。
公告称,近期资本市场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影响,涉及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均受到严格的限制,而海印股份公开增发的募集资金投向部分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海印股份管理层认为在目前形势下公司公开增发的申请获批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决定主动撤回此次股票发行申请。
2010年3月30日,海印股份向证监会发行部门申报了2010年度公开增发A股申请文件,并于2010年3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海印股份表示,批准此次公开增发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月8日期满,期满后将自动失效,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再将此次董事会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