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在2月1日起实施“限购令”
作者: 见习编辑 周茉     时间: 2011-01-24 10:02:44    来源: [ 观点网 ]

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观点网讯:1月21日,南昌市公布限购令新规,该项规定全称为“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

  政策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

  其中,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南昌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新规实施后,购房人在网上签约前应填写《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查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对《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核实并复印存档,在网上签约时录入家庭成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家庭成员购房情况申报表》原件作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记的申请材料。

  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串通,骗购住房的,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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