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楼市调控细则出台 加大保障房融资支持
作者: 姚燕云     时间: 2010-10-26 00:49:04    来源: [ 观点 ]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观点网讯:江西省近日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楼市调控提出了具体要求,但细则并未提及商品房限购条款。

  《通知》表示,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央行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停止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以及禁止用消费性贷款购买住房。

  《通知》称,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和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贷款需求。

  商品房预售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规定,严格预售条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以及防范预售风险。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保障性住房方面,《通知》表示,将稳定住房价格和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将于2011年1月底前,组织对全省2009年、2010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于省内主要新闻媒体通报考核结果。

  江西省要求,相关部门要确保2009年度5.9万套廉租住房、1.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于2010年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确保2010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目标任务5.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82万套,在今年年底前建成60%以上。

  《通知》还要求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开工率,在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争取2010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344万平方米、15.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1.642万户,今年底前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60%以上;明年6月底前完成1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明年春节前完成3.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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