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日前,发改委印发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要求,要求各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应在年底前敲定《规划》具体落实意见。
发改委要求,中部六省要在实施方案中,对量化指标进行分年度、分地区细分,对有定性要求的工作任务,要转化为具体或量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根据安排,到2015年,《规划》实施要取得重大成果,实现《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6000元,城镇化率达到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000元和8200元,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下达的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新增建设用地消耗量持续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25%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森林覆盖率提高2.3个百分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接近100%。
规划还要求,做好重点地区发展工作,落实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方案和相关规划。实施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安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抓紧研究中原城市群发展有关问题。指导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研究调整完善中部地区“两个比照”政策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体系。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健康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加快中部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
加快构建沿长江经济带、沿陇海经济带、沿京广经济带和沿京九经济带,大力发展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太原城市圈。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建立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支持资源型城市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支持,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加强小城镇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高起点建设一批精品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