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20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召开第21次部长办公会,会议原则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并将结合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发布,以指导各地201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根据法律政策规定,积极探索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上已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和经验,但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编制的内容不全面,编制的方法也不统一,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以指导各地规范计划编制工作。
会议认为,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是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供地计划是否合理,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也会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效果。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会议强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是一个指导性文件,要在全国范围内有普适性,对各地的计划编制和实施,将起到指导和引导作用;要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衔接工作;计划要有调整余地,要考虑征地制度改革后,其他供地主体纳入土地供应计划的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