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8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高的相关意见,要求各地县市对房地产行业全面检查,结果需在6月25日前上报省政府。该意见内容包括广深等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非本地居民房贷、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等。
该相关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格限制发放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购买住房贷款。
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
该意见要求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要切实增加今年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同时要加快审批速度,促进商品住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和销售,增加有效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抓紧组织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其中今年全省务必完成建设廉租住房2.73万套、经济适用住房1.61万套、林区改造0.85万户、垦区改造2.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2万户的任务。
意见表示,要对今年内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房地产开发资质。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开展检查的情况于2010年6月25日前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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