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奥园集团4月9日发布公告称,奥园集团与北京耀辉置业有限公司订立贷款咨询协议,奥园集团已同意为耀辉置业推荐一间中国商业银行并安排委托贷款。耀辉置业同意向奥园集团支付贷款安排费用人民币9,296,550元。
公告显示,4月9日,作为耀辉置业偿还委托贷款及支付贷款安排费用的抵押,耀辉置业与奥园集团订立临时协议以购买于项目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临时协议中商品房的总值约为人民币296,000,000元。倘若耀辉置业无法偿还贷款安排费用、委托贷款连同应计利率的任何金额,奥园集团将有权选择获取任何54间商品房中的合法业权或将商品房转售予任何第三方,有关购买价格总额应与贷款安排费用,连同委托贷款及应计利息的未偿还总余额相若。该未偿还总余额将抵销商品房的购买价格。
公告称,奥园集团已同意为耀辉置业偿还以北京首开为受益人的北京首开贷款的责任提供担保。于委托贷款协议日期,耀辉置业应付北京首开之北京首开贷款的未偿还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283,000,000元。耀辉置业将使用委托贷款的所得款项偿还北京首开总额为人民币283,000,000元的未偿还款项,从而悉数及最终结清北京首开贷款。
耀辉置业唯一业务为收购及发展项目用地以及其后销售及租赁建于项目用地上的物业,世纪协润持有其96.8%的股本权益。世纪协润则由奥园集团间接持有41.33%权益,并为奥园集团的联属公司。于2010年3月,耀辉置业已实现项目用地上开发的16项商品房合约销售,总建筑面积约为5,43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