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9日,佛山塑料集团与珠江投资签订《委托管理框架合同》。根据合同,佛塑股份将委托珠江投资负责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9号、11号地块及汾江北路82号地块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营销策划等工作。
据了解,上述3幅土地原先系工业工地,在2009年3月,该等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住办用地。但面积从原来的117955.6平方米降低至103700.8平方米,约155.55亩。
佛塑股份以现金及地块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后,将委托珠江投资对项目实施管理。珠江投资提取的管理酬金为项目公司当年投资总额的5%,但项目竣工验收前的实际提取比例暂按不超过3%提取,尚未提取的2%差额部分珠江投资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并提取。
此外,佛塑股份在佛山市禅城区范围内还有其余10宗土地,但并未变更规划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