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博鳌房地产论坛_复苏与改变中的房地产新未来
“公路大王”曾登胡润百富榜 两罪并罚被判8年

  备受关注的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罪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以抽逃注册资本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处以8年有期徒刑。

刘根山

刘根山

  据了解,现年53岁的刘根山1980年开始下海经商,1999年前后拿到第一个高速公路项目嘉浏高速公路,从此踏上“公路大王”之旅。截至被刑拘时,刘根山共投资了7条高速公路,分别是嘉浏高速公路、沪青平高速公路、上海同三高速公路、上海南环高速公路、宁波绕城高速公路、北仑港高速公路、甬金高速公路。

  2004年,刘根山曾排名当年胡润中国百富榜第36位,资产达21亿元。

  去年7月,“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浙江省检察院以涉嫌抽逃注册资本金的罪名正式批捕。案件主要涉及甬金高速绍兴段项目公司的低价转让以及1.5亿元注册资本金抽逃导致1411万余元的利息损失。此案直接导致了时任绍兴市交通局局长蔡继东和副局长张来兴的落网。

  另外,刘根山投资的沪青平高速公路,前后集结了工行、农行、广发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等近十家银行贷款。在刘根山被拘之后,银行正在向刘根山旗下公司密集讨债,并形成了刘根山系列案。

  今天,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以抽逃注册资本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两罪并罚,处以8年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S*ST兰光六度“出嫁” 宁波地产“寡头”银亿入局 09/08/24

·地产股淘金:另类富豪刘益谦的发家史 09/07/21

·上海滩:“国资玩家”颜立燕 09/07/01

·地产造船300亿IPO?恒盛系“动物凶猛” 09/06/03

·碧桂园杨惠妍财富缩水近50% 09/03/12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87326901或来函guandian#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