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将5月1日起实施。
观点网讯: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将5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办法》特别指出,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警示风险。
据了解,《办法》共分为6章58条,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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