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决议编号:2014-18),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拟通过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平安-中华企业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进行借款融资,该投资计划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年利率7.9%,期限5年,借款资金用于公司的相关项目,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计划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