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浦威特”)拟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河北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三浦威特与华融河北分公司拟签署《还款协议》。协议约定,根据京御地产与三浦威特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京御地产对三浦威特享有9亿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京御地产拟将上述标的债权转让给华融河北分公司。华融河北分公司向京御地产支付人民币7.5亿元作为前述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
公司、京御地产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学先生为华融河北分公司与三浦威特依据《还款协议》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华夏幸福将其持有的京御地产5%的股权及其孳息质押给华融河北分公司。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同决议情况
公司已于2014年7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华融河北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及<还款协议>的议案》。
二、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三浦威特拟与华融河北分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三浦威特拟与华融河北分公司签署《还款协议》。协议约定,京御地产拟将其持有的对三浦威特9亿元债权转让给华融河北分公司,华融河北分公司向京御地产支付人民币7.5亿元作为前述转让债权的转让价款。债权转让后,还款宽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限期为24个月。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债权的转让
1.债权金额
京御地产与三浦威特确认,京御地产对三浦威特享有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
2.债权转让价款
京御地产拟将协议项下标的债权转让给华融河北分公司,标的债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5亿元。
3.付款条件
1)华融河北分公司与三浦威特签署《还款协议》,与京御地产签署《保证协议》,与公司签署《保证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与王文学先生签署《保证协议》,与三浦威特、资金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2)华融河北分公司在上述协议生效及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约定的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京御地产指定账户。
(二)债务人确认
协议的签订视为京御地产已经履行标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三浦威特已知悉京御地产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华融河北分公司,且自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向华融河北分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三)还款宽限期
还款期限为24个月,自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算。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华融河北分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