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公布最终发售价、每手买卖单位增加及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有效申请水平(须待合资格申请人有效确认有关申请及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重新申请方可确定)。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本公司刊发补充招股章程,载列有关合资格申请人于补充招股章程指定期限前确认其香港发售股份及╱或预留股份申请或(倘属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重新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规定。合资格申请人如欲执行原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及╱或预留股份或(倘属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重新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必须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2014年7月2日(星期三)及2014年7月3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止期间,递交已填妥的白色或蓝色确认申请表格或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倘属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
本公告载列(其中包括)经计及所接获合资格香港申请人的所有有效白色确认申请表格、合资格众安申请人的蓝色确认申请表格及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以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作出的所有有效重新申请,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最终有效申请水平及国际发售的认购意向水平,以及就未确认申请或无效重新申请(视情况而定)寄发退还款项的安排。
扣除相关包销费用及佣金及本公司就全球发售估计应付开支后,且按最终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1.30港元计算,估计本公司可收取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550,800,000港元。
经计及(i)所接获合资格香港申请人根据香港公开发售以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或以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或透过网上白表服务(www.hkeipo.hk)向指定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作出的所有有效白色确认申请表格以及(ii)以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作出的所有有效重新申请,已接获合共126份有效申请,认购合共3,792,000股香港发售股份,相当于香港公开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总数46,800,000股约8.1%及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约0.8%。
经计及所接获合资格众安申请人根据优先发售以蓝色申请表格作出的所有有效蓝色确认申请表格,已接获合共4份有效申请,认购合共32,497,616股预留股份,相当于优先发售可供认购的预留股份总数47,352,700股约68.6%,以及全球发售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约6.9%。
经计及所接获合资格香港申请人的所有有效白色确认申请表格及以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作出的所有有效重新申请(倘属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录得认购不足,而43,008,000股未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已被分配至国际发售。
经计及所接获合资格众安申请人的所有有效蓝色确认申请表格,根据优先发售初步提呈发售的的预留股份录得认购不足,而14,855,084股未获认购预留股份已被分配至国际发售。
根据国际发售提呈发售的股份录得少量超额认购。经计及将香港公开发售的43,008,000股未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并将优先发售的14,855,084股未获认购预留股份重新分配至国际发售,国际发售的最终股份数目为431,710,384股股份,相当于全球发售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约92.3%。
独家全球协调人确认,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亦不会行使超额配股权。如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超额配股及稳定价格”一节所披露,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稳定价格经办人。然而,由于国际发售并无超额分配,故于稳定价格期不会进行招股章程所述稳定价格行动。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认购香港发售股份及预留股份的分配结果(包括最终发售价、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申请水平、香港公开发售及优先发售的合资格申请人及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如提供)的香港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或香港商业登记证号码、根据白色及黄色申请表格有效申请,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或透过指定网上白表网站(www.hkeipo.hk)向指定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方式或根据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有效重新申请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根据蓝色申请表格有效申请的预留股份数目)将于本公告“分配结果”一节所载时间及日期按指定方式可供查阅。
并无有效确认其申请的合资格申请人倘使用白色、黄色或蓝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预留股份及已提供申请表格所列全部必需资料,则可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临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领取退款支票。
并无有效确认其申请的合资格申请人倘使用白色、黄色或蓝色申请表格申请认购(i)少于1,000,000股香港发售股份╱预留股份;或(ii)1,000,000股或以上香港发售股份╱预留股份,但并不可亲自领取退款支票,或可亲自领取但并无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一时正亲自领取,其退款支票预期将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相关申请表格所示申请人地址,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承担。
对于使用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作出无效香港发售股份重新申请的买卖一手单位申请人,其退款支票预期将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以普通邮递方式寄往特别白色重新申请表格所示申请人地址,邮误风险概由申请人承担。
对于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以单一银行账户缴交申请款项且并无有效确认其申请的合资格申请人,电子自动退款指示预期将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发送至其申请付款银行账户。对于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以多个银行账户缴交申请款项且并无有效确认其申请的合资格申请人,其退款支票预期将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寄发。
倘申请人透过中央结算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提出申请且并无有效确认其申请,其退还股款预期于2014年7月9日(星期三)记存于有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经纪或托管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公司不会发出任何临时所有权文件,亦不会就所支付申请款项出具任何收据。股票须待全球发售在各方面成为无条件,且香港包销协议(经香港包销协议的修订及重列协议修订及补充)及国际包销协议截至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或之前并无根据其条款终止,方会成为有效的所有权凭证。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费用—香港包销商提出终止之理由”一节。
假设全球发售于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八时正全面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于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在联交所主板开始买卖。股份的每手买卖单位为2,000股,本公司股份代号为1321。